省考补录录取规则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补录对象:一般是未能在正常录取时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包括未报名、未参加或未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
2. 补录条件:通常要求补录考生符合原招生计划的录取条件,同时要求补录考生的成绩、学历、专业等符合要求。
3. 补录时间:一般是在正常录取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补录,具体时间根据省考招生计划安排而定。
4. 录取方式:一般是按照补录考生的成绩和原招生计划的录取标准进行比较,按照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5. 入学时间:补录考生的入学时间通常与正常录取考生相同,根据学校招生安排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