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公考问答 公务员考试 山东违反计生政策追究时效

山东违反计生政策追究时效

94次

问题描述:

山东违反计生政策追究时效希望能解答下

最佳答案

推荐答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的征收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行为,因此不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

行政征收是以强制的方式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活动。如果没有一定的时效限制,行政执法人员就可能缺乏行政效能意识,任意决定处理时间,有较大的随意性。从提高行政效能,促使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保证执法严肃性角度出山发,应设定一定的追诉时效。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参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审查。

1、如果主管部门有条件发现而未发现的,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追诉时效;

2、违法行为人以种种手段如外出躲避生育等逃避处理,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无条件发现或经过努力仍未以现的,应当从发现行为人违法时起算追诉时效。

公务员考试相关问答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 © All Right Reserved
粤ICP备15053566号-4